编者按: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深化实践育人体系建设,我校组织“根植祖国大地 播洒法治阳光”法大基层校友寻访活动。本次活动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指导思想,以“青春践行二十大,法大校友在基层”为主题,聚焦扎根全国各地基层的法大校友,讲述他们的经验,记录他们的人生,展示法大校友的精神风貌,鼓励更多的法大学子走向基层,在祖国各地播洒法治阳光。
个人简介:祁晶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2级研究生。历任赞皇县人民法院团总支书记、院头法庭庭长。现任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员额法官。2014年就职至今主要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同时担任石家庄四十一中法制副校长,从事校园普法工作,主编《校园版普法手册》,具有丰富的校园普法经验和刑事审判经验,曾参与研究撰写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司法调研重大课题项目,曾被赞皇县委县政府评为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优秀辅助人员、优秀办案能手,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官评为冀青之星。撰写的论文《共同犯罪理论在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中的应用》《对醉酒类危险驾驶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探析》分别获河北省法学会2017年度、2020年度刑法学研究会一等奖,均发表于《河北法学》。
意外邂逅,经年坚守
与法律误打误撞结下缘分,在不断地学习过程中逐渐坚定了自己对公平正义的信仰,这是祁晶晶的法律之路。
专业选择是每一位学子都要面临的人生中的重要环节,一次选择当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但的确会影响一个人未来的方向。而日后与法律事业“长相厮守”的祁晶晶向法律行业迈出的第一步,却要从一次误打误撞的经历开始说起。
与众多学子一样,祁晶晶在高考结束报考志愿时,对纸面上千奇百怪的专业名称并没有特别具体的印象,再加上当时信息不发达,更加剧了选择的难度。但对祁晶晶来说,选择标准很简单直接:“需不需要学高数”。如此一来,摆在她面前的就只剩下汉语言文学和法学两个选项。“对于刚刚毕业的高中生来说,法学这门学科是如此的庄严与神圣。”就这样,可以说是阴差阳错,也可以说怀揣着对法学专业懵懂的崇敬与向往,祁晶晶选择了法学专业,也为今后的“以律政服务家国”埋下了种子。
尽管迈入政法学府的选择始于一次意外,但祁晶晶在专业学习上却从未懈怠。法大浓厚的学习氛围和法学大师云集的学术魅力令她既激动又幸福,也逐渐明确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法大,祁晶晶得以触及到法律的温度和价值:一部法律的诞生和它所希冀的社会价值,如此清晰的呈现在她的眼前,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法大精神,像细雨一样滋润了她的灵魂和信仰。她始终难忘仲裁法课堂上老师的一次教导,让她深刻地明白了法律人和政法事业的意义所在:心系群众与社会,将法律的温度传递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于是,本科毕业后的祁晶晶立志做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法官裁判能直接影响案件的公平正义,是距离实现公平正义最近的职业”“我希望能通过我经办的案件让每个人都能体会到法律的温度”。
十几年的光阴流转,祁晶晶始终奋战在法治的最前线,经手的案件也早已数不清数目。她的故事,始于意外、终于坚守,见证着一个普通政法工作者的逐渐成熟,也见证着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
为有温度的法律而奋斗
从河北省赞皇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政法干警,到法官助理,再到担任庭长、调入区法院工作,刚毕业入职时的青涩懵懂,到现今足以独挡一面的成熟稳重,十几年间的变化不可谓不大,但始终不变的是祁晶晶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对法治中国的坚守。
初入法院的她发现,法官这个职业并不像很多电视剧那样“高大上”,尤其是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她们日常接触到的案件都是非常朴实、家长里短甚至于琐碎的,这对于许多满怀热血的年轻人来说可谓是当头棒喝。但她没有气馁,反而在对人情冷暖的体味与关切中慢慢接受并不断成长。“开过拖拉机,甚至拆过猪圈”,祁晶晶和同事们经常走访老百姓的家里,慢慢地,他们这些基层法院的法官变成了老百姓最能亲近信任的“正义使者”,变成了群众的贴心人。
作为法官,祁晶晶觉得最有挑战的工作不是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而是与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多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在办案中往往要直面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被告人,而作为法院中为数不多的女性法官,与被害人的沟通工作往往交由祁晶晶来做,这也让她对沟通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感受。
在这个过程中,祁晶晶善于发挥女性视角的优势,用耐心和细腻安抚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情,尽可能抚平伤痛,帮助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曾经有一位强奸案的受害者坚持让丈夫作为代理人出庭,在我的反复劝说下最终更换了代理人。如果让她的丈夫在法庭上直接面对犯罪分子,听自己妻子受害的经过,他很可能会崩溃”。法官考虑的视角要更多维,不仅要保护受害人当下的利益,更要考虑受害人与相关亲属未来的发展。从每个当事人的视角出发,让伤害最小化、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这一直是祁晶晶的追求。
在长期的刑事审判工作中,难免会出现“法与情”的冲突,祁晶晶就曾经遇到这样的案件。
案件中,一位老大爷因为邻居的语言挑衅而情绪失控,最终动手打伤了对方。案情其实特别清晰明确,但在开庭的时候,老大爷却并不觉得自己犯了罪,甚至矢口否认检察院“故意伤害罪”的指控。他觉得自己打人是因为对方侮辱挑衅在先,所以不是故意的。“在很多百姓的朴素认识里,“故意”二字并不和刑法学上的故意有相同的含义,法律事实往往和生活习惯混为一谈,许多法律概念也都被误解了。”由于老大爷拒不认罪和赔偿,加之案件情况特殊,合议庭三位法官给出的意见也并不统一。祁晶晶认为,从案情上看老大爷的行为是偶发的,并且和对方的过错相关;而从最终效益上看,对老大爷处以实体刑未免过重,并且受伤的邻居只能收到相对更少的赔偿,应当免处刑罚。最终上级支持了祁晶晶的意见,老大爷不用在晚年还承受牢狱之灾,受伤的邻居也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在祁晶晶看来,法院的审判不仅要关注法律效益,也要关注到社会效益。情与法并不是对立的,有温度的法律才是良法,法律人也需要体味现实生活中的人情冷暖。就这样,祁晶晶在实践中明确了自己对有温度的法律的追求,这是她践行的良法善治理念,也是她矢志不渝的奋斗方向。
唯有热爱,可抵万难
除了情与法的冲突,祁晶晶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还曾遇到过一个让她无比动容的特殊群体———青少年。
除去法官身份,她也是一位妈妈。她清楚地知道,“青春期的孩子们心智发育还不健全,人生观价值观也没有完全形成”,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一时冲动行为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如果一步踏错,影响的可能就是自己的一生”。她亲眼见证了许多未成年人因为家庭和社会原因而一步一步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站在了刑事审判的被告席上,深刻感受到引导孩子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性,“做一个正能量的人比什么都重要”。或许也正是源于心中的这份母爱,她急切地想为这些孩子做些什么,哪怕只是一些细微的改变。
“如果我们的普法工作到位了,那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会变低,或许就会改变他们的未来轨迹”。于是,祁晶晶毅然投身于青少年普法工作,她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自己工作经历,策划、编纂了校园版的普法手册,向每一位青少年宣传法律,引导他们“知法、守法、护法、用法”,远离违法犯罪。最终,她的努力获得了大家的认可,并荣获了“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的嘉奖。
“做公检法工作一定要有热爱在里面。”热爱是祁晶晶在法院工作十几年依旧热情不减的诀窍。作为法官,被当事人不理解时常发生,被投诉更是家常便饭。她依旧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被投诉的情形,当事人的理由让她特别不解,当时庭长安慰她说:“或许没有法官不被投诉过,坚守住心中的正义就好。”也正是凭着这一份对公平正义的热爱,不管多难,祁晶晶和一众法律人仍坚守在最前沿。
“对于我们基层法律人来说,案子有大有小,但是对于当地的老百姓来说却件件都是大案子”,多年的工作经历让祁晶晶意识到,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小”案子,可能是一个家庭的战斗,可能事关这个家庭中每一个成员的未来。而每一次案件了结,当事人能回归自己的正常生活时,祁晶晶总是倍感欣慰。
“这应该就是热爱吧”,也正是这股热爱支持她始终以全新的姿态投身到新的事业中,竭尽全力为每一个当事人服务。这份热爱是多年后自己由衷的感慨,更是法大留给她的精神财富。“厚德 明法 格物 致公”经过岁月的沉淀,在她的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她是法大人在基层的奉献者,践行着法大精神,也用自己的力量播撒着法治之光。
原文载于中国政法大学校报第765期(总第1171期)https://newspaper.cupl.edu.cn/index/index/index/release_id/661/paper_id/2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