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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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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我校成为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特色鲜明的大学,顺应我校目前进行的专业调整,全面推进教学、科研改革,保证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科学的管理体制,学校决定,进行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机构改革,即重组教学、科研和教辅机构,建立校、院(部)二级管理体制。

指导思想

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执行《高等教育法》和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校党委领导下,以转换机制为核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通过改革和调整教学、科研组织方式,以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整体水平为目的,促进教学科研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原则和目标

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机构改革遵循的原则是:有利于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有利于提高我校教学、科研的整体实力水平;有利于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有利于增强学校社会服务功能;有利于学校事业的整体发展。

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机构改革的目标是:规范学校内部教学科研教辅组织结构,理顺管理组织关系,建立校、院(部)二级管理模式,形成合理的教学、科研体制,提高我校教学科研组织的规模效益和整体管理水平。

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根据教人[1999]16号文件《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人发[2000]59号文件《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高校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学、科研工作的管理体制,探索和建立符合教学,科研规律的组织形式。我校按《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程》,根据自身办学特点和实际情况,并借鉴其他高校的经验,决定:

一、调整管理跨度,建立校、院(部)二级管理模式(财务管理除外)。

1、组织结构:

学院(教学部)是基层教学行政管理实体,为处级机构,根据行政管理职能类别,下设科级机构。没有本科生的不设院。为便于教学管理,具备条件的学院可按专业设系,系为教学组织,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院之下有硕士点的学科组建研究所,负责组织教学、科研和研究生培养工作;无硕士点的组建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学和科研工作。研究所(或教研室)所长由所(室)自身推选或院内任命产生,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责和级别。

2、领导机构:

院长(部主任)为全院行政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设副院长(部副主任)若干;院(部)一级视情况建立分党委或党总支,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为全院(部)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党总支副书记专职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系主任由副院长兼任。

二、调整科研机构,学校继续对优势和特色学科予以扶持,同时充分发挥科研在学校建设中的导向作用,将科研与教学密切结合,形成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互动态势。

调整办法:学校保留或重建部分原有的研究单位为研究所或研究中心,这些单位或是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级重点学科点,或是跨学科的研究单位,承担专职研究工作,以及教学工作。院(部)以研究所或教研室为依托,设立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的研究中心。

三、重新整合教师和科研人员,打破原有的身份限制,集中各学科的学术力量,发挥资源优势;同时融教学科研于一体。

1、顺应专业调整和科研机构调整,全校教师及科研人员本着"人跟学科课程走,学科课程跟专业走"的原则进行流动。法学科研人员按其所在学科分流,其他科研人员按科研机构调整办法进行分流。

2、保证教师的科研活动,对教师实行科研和教学双重考核标准,允许教师根据研究或教学的需要,各有侧重,以研促教,教、研相长。

四、教辅机构调整

1、根据校中政大发〔2001〕22号文件,由电教中心、外语系语音室、基础部计算机实验室部分人组成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教辅单位。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2、实验室的设置(略);

3、取消原各系(院)资料室,其职能由图书馆承担;

4、教辅单位不设行政编制。

五、职能调整

1、学校将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管理重心下移。学院(部)可自主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统一组织学院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科研活动;对本院(部)教职工进行考核聘任,实施奖惩。

2、取消二级财务管理,各单位不设财会岗位,实行委派制,其工作由校计财处派员承担(今后视情况另定)。具体聘任办法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3、取消年级办公室,各学院成立"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思想教育工作;研究生人数较多的学院成立"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生培养、日常管理及思想教育工作。

4、辅导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运行模式,执行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助管的工作制度;

辅导员的聘任:

1) 由各学院(不含继续教育学院)按学校规定的聘任条件和比例(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按1:150)进行选聘;不设"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的学院,根据研究生人数适当考虑辅导员的设置;

2)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辅导员按16名设置;

3)人事处和学工部对竞聘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由学工部对拟聘人选按有关程序进行聘任和统筹安排。

5、学院分团委按有关规定设置,编制单独计算。

具体方案

·教学单位

有利于发挥我校法学主体地位的优势,有利于实现我校既定的四点办学目标,是我校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机构改革原则有别于其他院校的主要特点。为此,学校多次组织研讨论证,决定取消原教学建制,重组建十二个教学单位。

一、学院(教学部)名称

1、法学院

2、民商经济法学院

3、国际法学院

4、刑事司法学院

5、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6、商学院

7、人文学院 (含挂靠单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中心)

8、外国语学院

9、继续教育学院

10、国际教育学院

11、科学技术教学部

12、体育教学部

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中心为正处级单位,其主任兼人文学院副院长(不占人文学院职数),参与人文学院办公会,人事关系放在人文学院。

二、内部管理组织

(一)机构设置原则:

1、学院的机构设置及领导职能,以职能的科学配置为基础,做到职能分类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层次减化,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适应教学科研工作发展需要,符合全校整体利益;

3、工作量不足3人承担的原则上不设科级机构,按职能分类设岗;

4、学院党务行政办公室合并办公;

(二)学院内部管理组织(以下为原则方案,院(部)可提出修正意见,但不能重复设置)

1、学院(教学部)领导:按组织部规定设置。

2、学院内设管理机构及教学部门:

法学院:

--------管理机构

1)院务办公室;负责全院日常行政党务及外事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2)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全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3)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生培养、研究生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4)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设主任1名(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副主任1名(由分团委书记兼)、工作人员若干名(由辅导员兼);

全院党政管理人员编制15名(含总支副书记1)。

--------教学部门

1)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校级直属研究机构,挂靠在法学院)

2)法律史学研究中心(校级直属研究机构,挂靠在法学院)

3)法理学研究所

4)宪法学研究所

5)行政法学研究所

6)刑法学研究所

7)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所

8)法律语言教研室

民商经济法学院

----------管理机构

1)院务办公室;负责全院日常行政党务及外事工作。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2)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全院教学、科研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3)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生培养,研究生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4)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设主任1名(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副主任1名(由分团委书记兼)、工作人员若干名(由辅导员兼);

全院党政管理人员编制12名(含总支副书记1)。

--------教学部门

1)民法学研究所

2)商法学研究所

3)经济法学研究所

4)社会保障法研究所

5)知识产权法学教研室

6)财税金融法学教研室

7)环境资源法学教研室

国际法学院

----------管理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日常行政党务、教学、科研及外事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

2)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及思想教育工作。设主任1名(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副主任1名(由分团委书记兼)、工作人员若干名(由辅导员兼);

全院党政管理人员编制8名(含总支副书记1)。

--------教学部门

1)国际法研究所

2)国际私法研究所

3)国际经济法研究所

4)WTO研究中心

刑事司法学院

----------管理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日常行政、党务、教学、科研及外事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

2)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设主任1名(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副主任1名(由分团委书记兼)、工作人员若干名(由辅导员兼);

全院党政管理人员编制8名(含总支副书记1)。

--------教学部门

A:侦查学系

1)侦查学研究所

2)犯罪学研究所

3)狱政学研究所

4)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

5)刑事诉讼法教研室

6)刑法教研室

B:社会学系

1)社会学教研室

2)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管理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日常行政、党务、教学、科研及外事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

2)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设主任1名(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副主任1名(由分团委书记兼)、工作人员若干名(由辅导员兼);

全院党政管理人员编制8名(含总支副书记1)。

--------教学部门

A:政治学系

1)政治学研究所

2)国际政治教研室

B:公共管理系

1)行政管理教研室

2)公共事业管理教研室

商学院

----------管理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日常行政、党务、教学、科研及外事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

2)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设主任1名(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副主任1名(由分团委书记兼)、工作人员若干名(由辅导员兼);

全院党政管理人员编制8名(含总支副书记1)。

--------教学部门

A:经济学系

1)经济学研究所

B:工商管理系

工商管理教研室

人文学院(含挂靠单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中心)

----------管理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日常行政、党务、教学、科研及外事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

2)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设主任1名(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副主任1名(由分团委书记兼)、工作人员若干名(由辅导员兼);

全院党政管理人员编制8名(含总支副书记1)。

--------教学部门

A:哲学系

1)逻辑学研究所

2)哲学教研室

B:新闻系:

新闻学教研室

C:文学与艺术教研室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中心: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

外国语学院

----------管理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日常行政、党务、教学、科研及外事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

2)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设主任1名(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副主任1名(由分团委书记兼)、工作人员若干名(由辅导员兼);

全院党政管理人员编制8名(含总支副书记1)。

--------教学部门

1)公共外语教研室

2)专业外语教研室

科学技术教学部

----------管理人员:秘书1名;

教学部党政管理人员编制1名。

--------教学部门

1)自然科学教研室

2)计算机教研室

体育教学部

----------管理人员:秘书1名;

教学部党政管理人员编制1名。

---------教学部门(不单设)

继续教育学院

由于继续教育学院办学特点有别于其他学院,如招生、学生管理、教务等,因此组织结构有所不同。

--------管理机构

1)院务办公室:负责院务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2)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3)教务办公室: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4)夜大学办公室:负责全院夜大生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5) 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专科脱产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设主任1名(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副主任1名(由分团委书记兼)、工作人员若干名(由辅导员兼);

学院党政管理人员编制18名(含总支副书记1)。

--------教学部门:

综合教研室

--------归口管理:

1)研究室:负责成人教育刊物及成教研究工作。工作人员2名,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不列入党政管理编制;

2)教材供应部:负责成人教育教材供给工作,工作人员2名,不列入党政管理编制;

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是从事国际教育的教学实体,同时具有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组织结构与其他学院有所不同。

--------管理机构

1)院务秘书岗:工作人员1名,负责全院日常事务工作;

2)留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办公室:负责留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工作。(中国政法大学留学生办公室与中国政法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办公室是1个机构,2块牌子)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3)国际合作部:负责国际合作办学及全校涉外培训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学院党政管理人员编制7名。

--------教学部门(不单设)

·科研单位

一、学校直属科研机构:

1、比较法学研究所:设秘书1名;

2、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设秘书1名;

3、诉讼法学研究中心:设秘书1名;(挂靠法学院)

4、中国法律史学研究中心:设秘书1名;(挂靠法学院)

5、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设秘书1名;

6、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设秘书1名;

7、学报编辑部:设秘书1名,设工人1名。

科研人员按规定设置。

·教辅单位

一、图书馆

1、馆领导:按组织部规定设置。

2、内设部门:

1)办公室:负责日常馆务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另工人4名)

2)采编部:负责图书采集及编目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

3)典藏流通部:负责馆藏及图书流通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专业技术人员24名;

4)阅览部:负责图书阅览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专业技术人员18名;

5)报刊部:负责报刊管理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业技术人员16名;

6)计算机服务部:负责图书管理的计算机技术应用及服务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专业技术人员10名;

7)教学参考咨询部:负责教学资料及信息服务工作。设主任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

3、图书馆教辅编制98名;工人4名。

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中心领导:按组织部规定设置。

2、内设部门:

1)网络部:负责网络开发、运行、维护、管理、发展工作;设主任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

2)教学服务部:负责有关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负责有关实验室及电教等工作。设主任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

3)制作部:负责教学电视片、多媒体教学课件及教师相关技术培训工作;设主任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

4)设秘书岗位1名。

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辅编制12名。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教学、教辅、科研单位内设部门、人员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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