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法大  >  正文

采撷大家之风范 研辩学术之精要——第二届研究生“明法与创新”文化节暨“法之苑”学术论坛开幕

来源:研究生院培养办 黄利 姚梅娟   3-11   阅读:
T AAA

3月10日晚6时30分,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届研究生“明法与创新”文化节暨“法之苑”系列学术论坛在学院路校区礼堂隆重开幕。

此次研究生文化节暨“法之苑”学术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联合主办,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会承办。出席首场论坛的嘉宾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博士生导师何家弘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马怀德教授,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顾永忠博士、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志联律师。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卞建林教授,校团委副书记杨军老师、副书记王明宇老师出席了开幕式。

开幕式上,研究生会主席宋其森同学首先做了热情洋溢的开幕致词。随后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卞建林教授作了简短的讲话。他代表研究生院向本次文化节暨学术论坛的开幕表示热烈祝贺,对与会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本届文化节提出殷切的希望。他指出,本届文化节和学术论坛是在国家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和贯彻实施人才兴教、人才强校的大背景下举行的。政法大学去年在学科建设、体制改革和研究生招生规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生教育整体而言上了一个台阶,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人才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探讨与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共同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努力。最后卞院长预祝本届研究生文化节取得圆满成功!

开幕式后,“法之苑” 首场论坛“中国证据立法研讨”正式开始。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何兵博士主持,与会嘉宾围绕我国证据立法的模式问题从各自的角度作了漫谈式的研讨和论辩。人民大学何家弘教授首先发言,就证据立法是采用统一单独立法模式还是采用诉讼立法模式作了精彩的阐述。何教授从自由心证出发,考证了自由心证的渊源和内涵。他指出,在自由心证问题上,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不同的。英美法系的自由心证更依赖于法官个人的素质,而大陆法系则更看重证据立法规则的作用。何教授认为,针对我国的情况,制定详细的证据规则显得十分必要。但鉴于三大诉讼各自不同的特点,采用统一立法模式是不可行的,应当采用诉讼立法的模式分别加以规定。接下来,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则从证据立法的背景入手,深入浅出的阐述了统一立法模式和诉讼立法模式各自的理论依据,回应了何家弘教授采用诉讼立法模式分别规定证据制度的观点。

何家弘教授的发言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张卫平教授的发言则逻辑缜密,言辞犀利。相比之下,接下来发言的马怀德教授则更具体形象,贴近实际。马教授从下午刚刚参加的一个庭审案例出发,从行政诉讼的角度阐述了证据制度、证明责任对现行行政诉讼的重要作用。马教授认为,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制度推动了我国行政诉讼的发展,而且我国的行政诉讼证据制度是很有特色的,立法是成功的。但是,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制度有自己的特殊性,不宜和刑事、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制度统一规定。

随后,有十年刑事辩护经验的顾永忠副教授从刑事辩护实践的角度阐述了现行证据制度在诉讼事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顾教授认为自由心证是一种证明方法,不论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还是我国的诉讼实践中都存在自由心证的证明方法。他指出,证据制度中很重要的一环是证明标准问题。他以云南杜培武案为例,详细分析了证明标准缺位在我国审判实践中引发的种种弊病。顾教授最后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并不是简单的统一立法所能解决的,证据立法应当从三大诉讼各自立法着手,解决各自面临的不同问题。

最后,来自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的郭志联律师也从实务的角度阐述了他的观点。有所不同的是,郭律师认为证据统一立法势在必行。他分析,证据制度不统一立法会引起司法实践中的混乱。而且,从我国的立法进程来看,往往会经历“规定散落各处——独立成章——单独制定法律”的三个阶段。证据制度统一立法只是时间问题,这是事之必然。

在论坛进行中,众位嘉宾和主持人还广泛就诸如审判组织、陪审制度的引入等诉讼法中的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席谈间,诸位嘉宾妙语连珠,为论坛平添了几分快乐、轻松的气氛。何兵老师诙谐幽默的主持风格更使整场论坛笑声不断,掌声不断,喝彩声不断。论坛在轻松氛围中闪现理性光辉,众嘉宾谈笑间纵横论道,精于思辨,为同学们献上了一道丰盛的法治文化大餐。最后,学者们还就同学们的提问做了精彩的回答。

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带给同学们的是无尽的回味和深刻的思考。大家纷纷表示多举办这样高水平的论坛可以提高学术论坛在政法大学的品牌效应,同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关闭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 微博 |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