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调休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调休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2018年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4月8日(星期日)补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
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至4月22日(星期日)放假,共5天。4月15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4月15日(星期日)补4月20日(星期五)的课程。
二、放假调休要求:
1.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按需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各项工作。
2.各处室、系部值班安排表请于2018年4月3日下班前送到南院308办公室。
3.请处室、系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