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江平老师离开了我们!令人不胜悲痛!江平先生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是深受学人爱戴的法学泰斗。与先生的最早接触始于200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时。是年秋天,我与来自国内外的24名学生一道进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学习,入先师杨振山教授门下攻读博士学位。江平先生作为当时导师组的四位导师之一,与其他三位老师一起为我们上专业课。先生的授课时间虽然很短,但是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是法学大家,工作比较繁忙,社会活动也非常多,但是先生对自己上课始终要求十分严格,绝不会因为公务繁忙而落下自己承担的课程。这无疑为我们这些从事教育工作的学生做了很好的示范。先生思维活跃,视野开阔,永远保持着一种积极开放的心态,授课中总是将法律精神和理念融于制度,同时注重将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具有强烈的中国问题意识。当时,江老师为我们授课的主要内容是2002年的民法典(草案)。先生作为起草工作小组成员之一,参与了民法典草案的编纂工作。在授课中,他结合自己参与法典编纂工作的经历和体会,为我们系统地讲授了民法典的理念、原则、制度及相关立法背景。先生精神矍铄,声如洪钟,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尤其是对起草中各方的分歧点做了细致的阐述,并谈了自己对相关问题的思考与理解。既让我们对民法典草案及民法制度有了系统全面的认识,又让我们深刻地体悟到先生精深的学术思想。先生对于公民私权利保护的关注和呐喊更让我们体会到先生强烈的责任担当和非凡的人格魅力。今天回忆起来,仍觉言犹在耳。
博士毕业后,我被调入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工作。第一次和先生在天津的交流缘起于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成立大会。2007年,作为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的挂靠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开始着手筹备分会的成立。由于我在政法大学学习的情缘和对先生的景仰,我当时想邀请先生参加我们的会议。但是,自己内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先生工作那么忙,能来参加我们的会议吗?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通了先生的电话。当我说明了想请他参会的意思后,先生竟然爽快地答应了。先生说:天津市也成立民法学会了,这是好事情啊,应该过去支持!当时我的心里顿时感到一种无比的温暖。后来才知道,先生其实来津的前一天晚上才能从上海赶回来,当天晚上要直接从北京赶到天津,是十分辛苦的。先生作为近70岁高龄的老人排除困难过来支持学生的工作、支持天津民法学分会是非常不易的。在成立大会召开的前一天晚上,我和司机一起去首都机场去接江平先生。航班抵达机场时,已经快夜里1点了。接上江老师后,我建议他晚上就住在北京,第二天再去天津。先生坚决地说,不住了,明天还得开会,到天津再休息吧。于是,我们立即驱车返津,到达学校宾馆住下时已是深夜三点多了。第二天,为了让先生多休息一会儿,我们比约定的时间稍晚一会儿才去他的房间。但是,此时江老师早已洗漱完毕等着我们了。他担心到会场晚了,催促我们抓紧时间。匆匆吃了早饭,我们即赶往天津师大新校区兴文楼的模拟法庭,最终提前10分钟到达了会场。当天的会议非常成功,江平先生和我国政治学泰斗、我院法学专业的创始人徐大同先生共同出席了会议的开幕式,共同为天津民法学人做了寄语,使与会的师生深受鼓舞。成立大会结束后,先生还在师大津沽礼堂为天津民法学人做了题为“私权利与公权力边界问题”的学术报告,使天津民法学人近距离地分享了先生的学术思想和研究心得。这次会议是我在天津第一次接触先生,也是我印象最深刻、最令我感动的一次接触。先生为人做事的风范使我深受感染和教育。我心里充满了由衷的感激,深为先生支持后学、成人之美的美好品格和严谨认真、忘我律己的崇高精神而感动,决心要将先生的精神发扬下去,在对待他人、对待工作上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
此后,先生曾多次到天津指导,因而与先生有了更多的接触机会。每次与先生交流,都能从他身上获得有益的启迪和教诲,也总能感受到先生的法治情怀和人格力量。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0月江平先生开始在天津师大法学院设立“江平击水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我院学生的优秀论文。先生亲临我院,与学生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使得天津师大的学子能够直接感受到先生为人为学的崇高风范,相信他们会通过自己的行动传承先生的精神并将之发扬光大。
沉痛悼念江老师!先生千古!
作者:郝磊,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