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我校中欧法学院郑永流出席2023年实践哲学年会上,并以“法学的实践性及在实践理论中的学科地位”为题进行了大会报告。
“实践哲学年会”由中山大学实践哲学研究中心创设。2023年实践哲学年会由西北大学哲学学院暨西北大学实践哲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联合主办,会期2天,会议地点为西安市。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的百余名专家学者,聚焦“实践哲学与现代化”年会主题开展学术交流探讨。
郑永流发表了题为“法学的实践性及在实践理论中的学科地位”的大会报告。郑永流先就法律案例使与会学者体悟到法学的实践性,接着从词源学角度提出法学是一门实践之学,最后他表示法学在实践哲学和实践理论的地位应该得到进一步重视。
与会学者对于郑永流的精彩报告和提交的会议论文《实践法哲学:从法律1.0走向法律2.0》反响热烈,纷纷表示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