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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希圣:希国泰人和 圣法治昌明

来源:新闻中心  10-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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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文翰 刘昕宇 摄影 孙佳)廉希圣,男,1932年生,天津人,1949年夏考入中国政法大学三部学习,院系调整时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来到北京政法学院任教。任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院导师组组长,中国宪法学会秘书长、副会长,北京市宪法学会副会长,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比较研究所所长兼港澳台法研究室主任,《比较法研究》主编,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兼职律师等。1996年9月,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政法工作研究班毕业。1992年起,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终身)。

忆峥嵘岁月稠 承半载法大缘

时值中国政法大学七十周年校庆前夕,我们有幸采访了宪法学界泰斗廉希圣教授。廉老虽已入耄耋之年,但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仍精神矍铄;经过他的讲述,为我们拨开了历史的风尘,拂去了岁月的迷雾,了解了这位老人与中国政法大学的一生之缘。

廉希圣曾在中国政法大学就读半年,后因院系调整并入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大学毕业后,重新回到法大这片土地上,播撒法治的种子。廉老先后担任过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院导师组组长,比较研究所所长兼港澳台法研究室主任,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等职。在中国政法大学波澜壮阔的宏伟诗篇中留下了自己浓墨重彩的一笔。

廉希圣是天津人,1949年初天津解放后,他“进京赶考”,并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三部(即原著名的私立法科大学朝阳大学),时任校长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时的“长征四老”之一——谢觉哉先生。据廉希圣回忆,当时他被中国政法大学录取的消息还登报了。“这也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啊”,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廉老开心地回忆道。

半年后(即1950年),中央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原中国政法大学二部三部的同学被并入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廉希圣教授和同学们就这样离开了这所存在仅半年的“中国政法大学”,来到中国人民大学继续完成学业。毕业后,廉希圣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第一批法律系毕业生来到北京政法学院任教。他们将家当扔进了来接他们的大卡车里,也将炽热的青春投进了他们将为之燃烧一生的地方——北京政法学院。

“大学之大在大师之大,不在大楼之大”

建校初期,北京政法学院条件十分艰苦。据廉希圣回忆,学校曾经请过一男一女两位苏联专家到校指导。当两位专家走进学校时,他们愕然了,狭小的校园、破旧的校舍、甚至连座像样的牌楼都没有。站在学校里向远方眺望,远方的远方一无所有,只有荒凉的农地,他们失望的评价道“还不如一个小作坊”。两位苏联专家的话,着实反映了建校初期北京政法学院的简陋。

北京政法学院原来仅有三幢楼,即一号、二号、三号楼,其中三号楼是联合楼、办公楼,这三幢小楼又被师生们称为“北楼、中楼、南楼”。后来学校的经济条件慢慢好转了,又陆陆续续地盖了四号楼,在现在的篮球场位置,还盖了小礼堂,在现在的学生餐厅位置。

起初,北京政法学院附近没有通公交,交通问题成为了横亘在师生心头的一大难题。大家通常的做法是沿着学校附近的一条铁路线,一直走到西直门,然后进城办事、采购等。后来在学校和各方的努力争取之下,北京政法学院附近通了331路,虽然稍有绕路,但终于让师生们免受腿脚之苦。

“大学之大在大师之大,不在大楼之大”。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孕育了一大批共和国优秀的法律人才。当廉老回忆起当时的学科设置时,心酸地感慨道,建校初期的学科设置尚不完备,学院里并没有系、专业这样的设置,但师生们的学习积极性却很高。当自己初次站上讲台时,我国尚未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以学校的宪法老师只好先教授同学《共同纲领》的相关知识。尽管办校条件简陋,但在大师们的谆谆教导之下,任何困难都抵挡不住同学们学习的热情。

守法治国底线 构基本法蓝图

1956年,对于廉希圣而言有着极为重要和特殊的意义。就在这一年,作为中国第一代律师,廉希圣受司法部指派在沈阳为侵华的日本战犯进行辩护。当廉老再次穿越历史的长河,回忆起那段岁月时,总是觉得痛并快乐着。痛,是因为当时的民众并不支持他们的工作,“怎么能给杀人犯辩护”的呼声此起彼伏,汹涌的民意大有绑架司法独立、进行广场式审判之势,廉希圣等人也为此遭受了国人的不理解、批评与指责;而快乐,则源于他们守住了法治国的底线,实现了程序正义的应有之意,保障了日本战犯受审时应有的权利。

1980年至1982年,宪法的修订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了,作为这一领域研究专家的廉希圣也从学校被抽调去全国人大参与国家修宪的工作。他当时的日常工作都是在人民大会堂的秘书处完成的,主要是进行资料整理与汇集各方面意见。在这一过程中,廉老善于保存资料的好习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很多次散会后廉希圣都会主动收集立法过程中的相关草稿、资料等,这一举动为后人研究八二宪法的修订留下了宝贵的史料。

随后,廉希圣还参与了港澳台基本法的起草。在面对着世界上没有符合“一国两制”的基本法先例的困难时,他和同事们没有畏惧,而是迎难而上,构筑了中国特色的基本法蓝图,并最终见证了这部具有极高价值的法律诞生。近期,当廉老接受凤凰卫视的采访时,又一次强调“《香港基本法》是授权法而非分权法”,话语之间,是对港澳基本法的拳拳之心。

廉老用他不凡的一生,践行着法大人“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的誓言。是这样一位坚守初心的人书写着中国法治的蓝图,播撒着中国法治发展的希望之种;是这样一位砥砺前行的人书写了自己不平凡的一生,也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历史发展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编辑 黄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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