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通讯员黄莎 王小嘉)3月22日,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和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在我校研究生院教学图书综合楼111会议室召开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问题学术研讨会系列之二: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的创新考量——法学与经济学的对话”,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知名法学、经济学专家和实务界人士参与讨论,为大家贡献了一场内容丰富、干货满满的精神盛宴。参会人员共60余人。
会议开幕式由我校国际法学院戴龙教授主持,副校长时建中在致辞中表示,创新有助于提高竞争层次,竞争是持续创新的保障,竞争与创新的红利应当由消费者分享。平台企业融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于一身,其相关市场界定具有非典型化特征,其垄断行为具有非典型行为典型化的特征。把问题精细化、类型化,并采用理性的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是我们解决问题的基本立场。
研讨会第一单元主题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创新考量”。中国信息通讯研究院政经所教授级高工何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扬、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明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韩伟、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嘉、阿里研究院专家方燕分别作了发言。
戴龙以“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创新市场分析”为题进行发言。戴龙认为,界定项目创新市场可以采用识别竞争性研发项目和确定相关研发项目的潜在竞争者两种方式。创新市场分析可以采用“六步法”:明确创新产品及其特点、通过与之相关的现有产品确定创新幅度、评估相关产品或技术市场上的竞争情况、评估该产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结合产业周期理论评估创新市场分析介入的时机是否恰当、识别目前市场上的近似研发及相关资产拥有者,确定创新市场范围,并评估创新市场竞争情况。
会议第二单元主题为“如何在反垄断法修订和法律实施中落实创新分析”,由戴龙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发展处副处长王淇、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杨旭日、腾讯研究院首席经济学顾问吴绪亮、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易芳、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剌森、中国社科院法学所郝俊淇、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方翔等参与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