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8日至19日,湖州市人民政府筹备组代表潘仕仁(市法学会会长)、高勇年(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建智(市外事办副主任)和孔惠良(市法学会副秘书长))赴中国政法大学,与政法大学筹备组代表就2003年沈家本逝世90周年之际,在湖州联合举办沈家本国际学术研讨会事宜举行了第一次联合筹备会议。政法大学科教处处长郭成伟、法制史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广安、古籍所所长徐世虹和沈厚铎教授,作为政法大学筹备组代表,参加了本次联合筹备会议。
2002年12月18日,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副校长张桂琳等领导会见了湖州筹备组与会代表,双方通报了有关筹备工作情况。
在本次联合筹备会议上,双方就国际研讨会筹备事宜进行了具体磋商。经磋商,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共识。
一、国际研讨会的主题名称确定为“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国际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与湖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于2003年6月上旬在湖州举行。
二、双方分工:
政法大学:负责与会人员的召集与邀请,负责与会论文的收集、审定、整理等工作;安排张晋藩教授在国际研讨会上作主题报告;联系有关学者在会议期间为湖州举办相关法制讲座。
湖州方面:负责会议场所(包括会场、住宿)的准备;负责与会人员的伙食;解决会议期间在湖州的交通用车;提供会议纪念品;代办与会人员返程的交通。
三、会议规模:与会人员人数为150人。其中,政法大学20人;邀请外国和中国港澳台学者40人;邀请国内学者80人(含浙江);湖州方面10人。
会务工作人员(含译员)由湖州方面组织。学术秘书3—4人,由政法大学组织。
四、会议期间沈家本生平业绩展示事宜:由政法大学提供沈家本生平和业绩的资料、物品;主要是指沈家本著作、研究沈家本的著作、沈家本著作的木刻版若干、手稿和其他相关资料和物品。由湖州方面负责落实展示场所和陈列布展事务。
五、参加国际研讨会的北京方面的贵宾(含高层领导,下同)由政法大学负责联系邀请;浙江方面的贵宾由湖州方面负责联系邀请。
六、会议议程安排。会期时间:2003年6月上旬。
正式会议天数3天(不含报到日和返程日。住宿4个晚上。)。第一天上午开幕式和主题报告会;下午大会交流。第二天半天分组讨论;半天安排活动。第三天,半天闭幕式;半天安排活动。
七、筹备进程安排:于2002年12月底前,由政法大学向国内外专家学者发出邀请函;2003年3月底前,确认国外和中国港澳台与会人员名单;2003年4月20日前,收集论文,向国内外专家学者发出正式邀请,同时向贵宾发出邀请;2003年4月下旬,政法大学筹备组人员前往湖州考察会议场所准备情况,并举行第二次联合筹备会议。
八、经费事宜:在湖州会议期间的活动费用,由湖州方面解决。双方筹备工作的费用由各方解决。与会人员的费用另议附件。
九、会议成果论文出版由政法大学负责落实,争取在会议结束后10个月内完成。出版所涉费用由双方另议。
十、双方在发挥自身传媒进行沈家本及国际研讨会的宣传报道外,应共同做好有影响的社会媒介对国际研讨会进行宣传报道的联系工作。
十一、为便于联系,政法大学以科教处、古籍所作为筹备组的具体联系部门;湖州方面以市法学会、市司法局作为筹备组联系部门。
十二、本纪要未涉或未尽的具体事宜,由双方筹备组在筹备过程中进一步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