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关于批准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九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优选资助课题资助的通知》(2004年3月6日)、《关于批准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九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研究类、教学类〕的通知》(2004年3月6日),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王涌副教授获得该基金会第九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资助,资助金额为2万美元;诉讼法研究中心吴宏耀副教授获得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研究类)二等奖,奖励金额3000美元;法学院姜晓敏副教授、商学院邰丽华副教授获得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教学类)三等奖,奖励金额1000美元。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是教育部在全国高校范围为青年教师设立的重要科研资助项目和奖励之一,每两年评选一次,竞争非常激烈。我校在第八届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申报中,有2名青年教师获得该基金资助。此次申报,我校申报的7名青年教师有4名获得资助和奖励,在其所设立的各个类别中,均有教师入选,获得的资助和奖励金额达到2.5万美元,这在我校申报该基金的历史上是突破性的,充分反映了我校青年学者学术竞争力的提高,这对调动我校青年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的积极性,促进他们的成长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