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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庆现场采访报道之三十三:比较法学与中国法制建设座谈会召开

来源:校报记者 刘杰 通讯员 翟艺   5-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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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上午,比较法学与中国法制建设座谈会在友谊宾馆友谊宫召开。应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所邀请,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日本中央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清华大学以及南京大学等国内外十余所高校的比较法学专家参加了座谈,我校江平教授、潘汉典教授、廉希圣教授、朱维究教授出席了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是由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主办的。在中国政法大学举校庆祝建校50周年之际,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也迎来了建所15周年和《比较法研究》创刊15周年,值此机会,比较法研究所组织了这次座谈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共聚一堂,畅谈比较法学对中国法制的建设与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比较法学对中国法制建设与发展的深刻影响,探讨明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比较法学应该和可能发挥的更大作用。

比较法研究所所长米健教授主持了座谈会,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桂琳教授出席座谈会并致辞。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是目前我国高等院校里唯一专门以比较法学为教学研究内容的学术机构。在建所15年中为我校与国外学术机构的交流发挥了桥梁作用,促进了国内学术活动开展和学术水平提高,通过对外国法和比较法学的教学研究,为我国法学及法学教育的发展、立法的完善和整体法制建设的加快提供了经验借鉴和参考。

在学者发言中,江平教授对中国比较法学的发展作了回顾,讲到了法律移植的重大意义,他提出目前全球法律的标准越来越趋向于统一,法律资源的全球化必将成为趋势;但是法律的全球化并不代表现代化。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斯奇巴尼教授提出了法律资源共同化与特别化共存。潘汉典教授在讲话中提出法律资源的全球化不应仅仅是法律欧洲化或是法律美国化,即比较法学的研究不能局限于对西方大国法律制度的研究,应该把眼界拓宽到全世界。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指出比较法学的研究重要的应该是一种方法,一种合理性的方法;研究比较法不能局限于法律条文,比较法的研究应该从法条比较转向理论比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范愉教授在发言中也指出比较法的研究单纯引进法条是不行的,比如民法中很多条文涉及到道德领域,而目前很多人把法律与道德相分离,她以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为例,认为法律是以道德为基础的,所以法治与德治并行的说法欠缺合理性,德治应该是法治的基础。还有学者认为法律全球化的提法欠妥,目前世界各国的法律应该体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南京大学的学者认为比较法学的研究中治学的态度、语言功底是十分重要的,他提出了一些中青年学者的功底不如老学者,并且缺乏治学的严谨性。我校朱维究教授认为比较法的研究首先应该不计个人的利益,还需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精力和代价。在座谈会中,学者们一致认为比较法学的研究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比较法学也应该作为一门独立的二级学科得到重视。此外,北大的沈宗灵教授、贺卫方教授,日本中央大学的真田芳宪教授也作了发言。

本次座谈会中学者们的发言涉及到目前国内外法学领域的一些焦点问题,甚至出现针锋相对的观点,体现了学者们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座谈会获得了预期的成果。最后,座谈会在一片欢快的气氛中结束。

(校报记者 刘杰 通讯员 翟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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