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的学术报告厅举行了“中国传统国情与法律近代化途径”的学术研讨会。
此次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主办,刘广安教授主持,朱勇副校长作了开幕致辞。我校著名学者张晋藩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霍存福教授、人民大学法学院郑定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张中秋教授及西南政法大学陈金全教授出席了会议。
应张晋藩教授邀请,韩国延世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国庆南昌原市昌原大学前院长、香港大学法学院院长、台北市议员等著名法学家、社会学家也出席了会议并作了精彩发言。
研讨会共分4个部分,每部分设主持1人,两位学者主要发言,并设有30分钟的自由发言、提问时间。4部分会议分别由张中秋教授、陈景良教授、郑定教授和王人博教授主持。
第一部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范忠信教授和台湾中央研究院邱澎生教授分别就“中国法律现代化的三条道路”和“法律之治:明清讼师与幕友对法秩序的作用”为题作了发言。第二部分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林乾教授和博士研究生顾元分别作题为“明中叶以来江南对法律的近代性诉求”和“中国衡平司法的传统及其现代意义”的发言。第三部分,香港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弘毅“对古代法家传统的现代反思”;王健教授“翻译与中国法律近代化”。第四部分,美国律师包恒先生“Civil Law in the Qing Dynssty:the Role of Contracts”, 张生博士“民初大理院推事与民法近代化”。
整个会议气氛积极热烈,中外学者教授主要围绕“中国传统国情与法律近代化途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研究成果,进一步推进了中国法律史的研究。会上来自武汉的一名律师在自由发言时间里从实务的角度就会议的主体提出了三个问题:近代化的标准是什么,我国特色化的国情的优缺点到底是什么和今后的发展道路是什么,本土化生长或是移植?引起了与会学者的实务性思考。
最后,张晋藩教授作了题为“法治与法学”的总结发言,会议圆满结束。
(校报记者 王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