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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关于专项整治学院路校区2、4、6号筒子楼的决定

来源:学校文件   7-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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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院路校区2、4、6号筒子楼因私搭乱建行为和房舍陈旧,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另外此处由于环境的恶劣,也引起居住该楼的教职工和学生的强烈不满。根据教育部、市委、市政府有关防火工作紧急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院路校区2、4、6号筒子楼存在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专项综合治理整顿。

一、此次专项整顿的重点

1、打通楼房全部出口,并保持通畅;

2、拆除楼内私搭乱建设施及用具;

3、清理楼内杂物;

4、清除楼内水房、厕所中各种自行安装的淋浴器、热水器等。

二、此次专项整顿的具体安排

1、自行清理阶段。学校于7月5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会议召开当日将会议精神、《中国政法大学关于专项整治学院路校区2、4、6号筒子楼的决定》和《拆违通知》一并传达至本人,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在7月10日前自行拆除私搭乱建设施及用具;

2、强制执行拆除阶段。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对在7月10日前尚未拆除的,学校将与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强制执行拆除。由于强制执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纪律要求及处罚措施

1、党员、干部和职工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和执行学校的决定;

2、在规定时间内不执行学校决定的,学校将对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于仍然顶着不办的,学校除了组织力量强行拆除外,还将给予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相应的经济及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

(1)对于在岗教职工扣发校内当月岗位津贴,离退休人员扣发当月校内津贴;

(2)因强制拆除私搭乱建引发的各项费用,学校将从本人工资部分中扣除。

行政处罚

对于不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和职工给予党内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公职。

四、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防火工作,保证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学校要求将此次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和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在一起。为了做好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现对有关职能部门及广大师生员工提出以下要求:

1、学校保卫处与楼内各个教职工住户签订防火协议书;

2、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经常巡视、督导楼内外环境卫生的整理工作,并经常提醒住户清理其周边杂物;

3、居住在筒子楼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严禁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使用明火,要与公寓科签订协议。

4、学校各部门,特别是负责保卫和宣传工作的部门要加强对居住在筒子楼的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使大家时时处处都要讲“安全”;

5、后勤各职能部门、保卫处、家委会要加强对筒子楼的管理,力求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保障师生员工良好的生活环境;

6、广大教职员工、学生要树立节水、节电的意识,倡导环保精神;

7、楼内教职员工、学生要共同维护楼内混住公共空间秩序,除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外,要积极与各种不良行为做斗争,也可向学校职能部门举报,共同搞好筒子楼的管理,切实保证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8、学校将成立专门机构,对学院路校区筒子楼防火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二○○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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