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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评选开始

来源:民商经济法学院   1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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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第三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评选工作在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会的协助下已经顺利展开,现将江平奖学金实施办法及评选日程公布如下:

江平民商法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江平法学基金是以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以及其他团体和人士的捐赠而设立的旨在奖励优秀学生、扶持学术发展的法学基金。为奖励在民商法学习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江平法学基金特设立江平民商法学奖学金。现根据江平法学基金章程,并征得中国政法大学各有关部门的同意,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江平民商法学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在籍学生;

第二条 江平民商法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并于每年12月颁发;

第三条 江平民商法奖学金每一年度的名额为10名,其中本科生6名,硕士生和双学位生4名,每名奖金5000元;

第四条 申请资格

(一) 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1) 民法学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或商法学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2) 曾经在省级以上刊物和报纸上发表有关民商法的论文。

(3) 有其他突出的学术成绩和表现,并经一名民商法学教师推荐。

(二) 硕士研究生和双学位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1) 在国家级刊物和报纸上发表民商法学论文的;

(2) 有其他突出的学术成绩和表现,并经一名民商法学教师推荐。

第五条 江平民商法奖学金评选程序如下:

(1) 申请:本科生、双学位生向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务科研办公室(9:00-----16:00)、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会(18:00-----21:00,新校办公楼D06),硕士研究生向民商经济法学院办公室(研究生院办公楼)领取申请表格,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表格;

(2) 申请者参加由民法教研室组织的统一考试(含笔试和口试);

(3) 民法教研室评选。

第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教研室负责解释。

日程安排: 申请时间: 11月4日——11月15日(地点同上)

本科生笔试:11月23日上午8:30-10;30

口试(含本科生、双学位、硕士生):12月7日8: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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